http://tw.group.knowledge.yahoo.com/jeward-188/article/view?aid=1792
看完這篇新聞,讓我覺得很不道德也沒良心,台灣的製作人辛辛苦苦製作出來的旅遊影片,竟然被大陸拿去做廈門旅遊的影片,有些片段竟然一模一樣,真是受不了,想要擁有自己國家的旅遊影片,把自己國家的特色宣傳出去,揚名國際的話,就叫自己國家的影片製作人去製作出屬於自己國家的旅遊影片,不應該這樣不勞而獲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這次大陸給了一個不好的示範。我很瞧不起抄襲別人作品的人,他一點都不尊重智慧財產權,別人辛辛苦苦製作出來的東西,絞盡腦汁才想出來的作品,他人竟然能不勞而獲、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了,這叫原著者情何以堪啊!所以我希望以後都不要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,尊重他人就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如果不尊重他人就只好用法律途徑來偵辦了,要注意自己將來的作品有沒有侵犯到他人製作的作品,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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